108年 舉重B級教練講習
實施辦法
如下
1.取得C級教練證照後而實際從事2年以上教練工作。
2.曾當選各單項正式錦標賽之國家代表隊選手(自行檢附證明文件)。
(一)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8年4月26日(星期五)止,以郵戳為憑;詳填報名表並繳交兩吋半身脫帽照片二張(背面詳填姓名、單位、出生日期、一定要白底照片)。
(二)詳細填寫本次講習會報名表(如附件)。
(三)準備2吋照片2張(背面詳填姓名、單位、出生日期、一定要白底照片),以夾鏈袋存放寄上。
(四)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(用A4紙張,影印於同一面) 。
(五)第九條證明文件各二份(用A4紙張) 。
(六)良民證: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前條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;具外國籍者,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。。
(七)繳交費用:
1.B級教練講習:每人新台幣5,000元整【用於講師、證照、教材、便當、茶水、保險、行政等費】。
2.增能進修研習:每人新台幣2,000元整。
3.請用A4以上信封,檢錄表連同現金、報名表、、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、證明文件、二吋相片二張(背面詳填姓名、單位、出生日期、一定要白底照片,以夾鏈袋存放)、良民證,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朱崙區20號5樓502A室,中華民國舉重協會 收。未於報名截止日前繳納者視同報名手續未完成。
(六)不受理電話或傳真方式報名。
十二、實施方式:
(一)由主辦單位規劃課程、遴聘講師,以集中上課方式辦理。
(二)參加講習之學員由主辦單位報請有關單位給予公假登記。
(三)總時數32小時。
(四)講習會期間提供茶水、午膳,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備環保杯,交通、食宿事宜請自理。
十三、績效考核:
(一)參加本次講習會無缺席者,筆試占60%、術科占40%(抓舉技術、挺舉技術、口試),總成績達80分者,由本會備冊連同資料卡,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發B級教練證。
(二)請假不得超過四小時,否則不予核發研習證書及教練證。
(三)考生成績複查自成績公布7日內,務必以紙本郵寄至會辦理。不接受電話或EMAIL詢問。為保護閱卷委員裁量權,成績複查僅復算考試成績加總是否有誤,不提供考生調閱試卷、考試試題、考試答案。更不得要求重新批閱試卷及解釋試題及答案等。
十四、附則:
(一)報到時間:108年5月18日上午08:00至08:30 (請準時報到)。
(二)報到地點:臺南市新營區南新國中。
(三)參加講習會之學員請自備運動服裝、運動鞋,以利實務演練。
十五、本實施辦法經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