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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計畫表

請依入學年度下載(即學號前三碼)

適用範圍 下載處 更新時間 修正重點
108學年度入學 108(陸)課程總表 107-2(2)教務會議討論修正通過(108.6.5)

108學年度起,入學新生起服務學期為必修上下學期各1學分

109學年度入學 109(陸)課程總表 108-2(2)校課程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(109.7.15)

(1)田徑及體操須分別修滿2學分,始採計畢業學分

(2)配合師培課程採認,在課程內容不變之下,修正部分課程名稱

110學年度入學 110(陸)課程總表 109-2(1)校課程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(110.5.11) 110學年度起,體操/田徑比照技擊球類,改為單學期課程
111學年度入學 111(陸)課程總表 110-2(1)校課程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(111.5.3) 111學年度起,運技三系大四分組選修,以下4組需至少完成其中一組學分:競技組、師資組(師培生適用)、運動產業組、教練組
112學年度入學

修正版112(陸)課程總表

111-2(1)校課程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(112.5.9)

112-1(1校課程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(112.11.28)

112學年度起,選修學分學科至少40學分、術科至多10學分;大四分組學科至少12學分

因應師培修課規定,總表增加2門休閒運動術科(以競技學學生修課優先)

有關本校歷年課程內容計畫表,都可在校務資料系統自行查閱